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1-0021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1-06-02 |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明確連云港港口水域功能的通告 | ||
文 號 | 連政規發〔2011〕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通告港口水域功能范圍、一般規定、法律責任、和施行時間。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進一步明確連云港港口水域功能的通告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
連云港港口水域功能的通告
為加強連云港港口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航行、錨泊、靠泊和裝卸作業以及漁民養殖捕撈安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規定,堅持深水深用、淺水淺用、遠近結合、各得其所和充分發揮港口設施作用的原則,合理規劃和使用港口水域,現將連云港港口水域功能通告如下:
一、港口水域功能范圍
?。ㄒ唬﹥雀鬯颍河善炫_咀與羊窩頭連線為東界限,北鶯咀與小龜頭連線為西界線,兩線與陸域圍成的水域。具有船舶進出、靠泊,旅客上下,貨物裝卸、駁運、儲存等功能,配備相應的碼頭、裝卸作業等設施。
?。ǘ┩ê剿颍河纱斑M出港航道和毗連的通航密集區水域組成。具有船舶進出、候潮、避讓、上下引水員等功能。
其中進出港航道包括:
1.至日照港航路(由下列四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 34°51′13.2″N/119°44′49.0″E;
(2) 34°51′35.3″N/119°45′41.6″E;
(3) 34°56′04.4″N/119°42′55.2″E;
(4) 34°55′36.1″N/119°42′06.3″E。
2.至上海港航路(由下列四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 34°50′42.4″N/119°48′13.7″E;
(2) 34°50′28.9″N/119°51′18.0″E;
(3) 34°45′54.9″N/119°54′06.8″E;
(4) 34°44′39.5″N/119°51′57.4″E。
3.至灌河、射陽港航路【包括30萬噸級航道和徐圩航道施工水域疏浚通道】(由下列六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 34°44′15.0″N/119°31′13.8″E;
(2) 34°43′49.0″N/119°33′52.1″E;
(3) 34°44′09.2″N/119°35′06.6″E;
(4) 34°41′29.7″N/119°46′31.9″E;
(5) 34°42′12.8″N/119°47′45.7″E;
(6) 34°45′21.9″N/119°34′13.0″E。
4.通航密集區【包括30萬噸級航道施工水域】(由下列六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 34°45′10.6″N/119°30′28.6″E;
(2) 34°44′05.2″N/119°31′11.2″E;
(3) 34°49′46.9″N/119°44′42.6″E;
(4) 34°49′20.6″N/119°44′58.9″E;
(5) 34°55′09.6″N/119°58′50.2″E;
(6) 34°56′19.1″N/119°56′59.3″E。
?。ㄈ╁^地水域:由連云港一號、二號、三號、四號、五號和危險品錨地組成。具有船舶錨泊、避風、貨物駁運等功能。
連云港一號錨地 |
34°49′12.7″N/119°34′16.5″E; 34°51′40.4″N/119°40′07.0″E; 34°49′44.8″N/119°41′18.6″E; 34°47′17.2″N/119°35′28.2″E。 |
連云港二號錨地 |
34°51′40.4″N/119°40′07.0″E; 34°49′44.8″N/119°41′18.6″E; 34°53′08.9″N/119°43′37.4″E; 34°51′13.2″N/119°44′49.0″E。 |
連云港三號錨地 |
34°51′35.3″N/119°45′41.6″E; 34°53′31.0″N/119°44′30.1″E; 34°54′59.3″N/119°48′00.7″E; 34°53′03.6″N/119°49′12.1″E。 |
連云港四號錨地 |
34°54′59.3″N/119°48′00.7″E; 34°53′03.6″N/119°49′12.1″E; 34°56′12.9″N/119°50′56.3″E; 34°54′17.2″N/119°52′07.7″E。 |
連云港五號錨地 |
34°53′46.0″N/119°55′31.1″E; 34°55′09.6″N/119°58′50.2″E; 34°53′41.5″N/120°00′10.8″E; 34°52′09.6″N/119°56′30.5″E。 |
連云港危險品錨地 |
34°50′42.4″N/119°48′13.7″E; 34°49′06.4″N/119°49′13.0″E; 34°47′44.6″N/119°45′58.1″E; 34°49′20.6″N/119°44′58.9″E。 |
?。ㄋ模┦┕に颍河?0萬噸級航道施工水域和徐圩航道施工水域及相應的疏浚通道和傾倒區組成。具有港口航道疏浚維護、碼頭建造、廢物傾倒等功能。
1.連云港2#傾倒區(由下列六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34°43′50.3″N,119°40′47.6″E;
(2)34°46′26.4″N,119°41′41.2″E;
(3)34°47′18.0″N,119°43′43.8″E;
(4)34°46′49.1″N,119°44′01.7″E;
(5)34°46′04.0″N,119°42′14.3″E;
(6)34°43′41.5″N,119°41′25.4″E。
2.連云港3#傾倒區(由下列四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34°50′28.9″N,119°51′18.0″E;
(2)34°50′58.3″N,119°52′28.2″E;
(3)34°50′29.3″N,119°52′46.1″E;
(4)34°49′59.9″N,119°51′35.9″E。
3.連云港南傾倒區(由下列四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34°43′49.0″N,119°33′52.1″E;
(2)34°43′28.7″N,119°34′42.7″E;
(3)34°43′38.5″N,119°35′21.4″E;
(4)34°44′09.2″N,119°35′06.6″E。
4.徐圩航道施工水域(由下列四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34°47′39.4″N,119°39′39.3″E;
(2)34°47′43.1″N,119°38′59.7″E;
(3)34°39′45.5″N,119°36′16.2″E;
(4)34°39′24.4″N,119°36′49.8″E。
5.30萬噸級航道疏浚通道(由下列四點連線圍成的水域)
(1)34°47′53.9″N,119°39′44.3″E;
(2)34°47′36.5″N,119°39′38.3″E;
(3)34°46′09.0″N,119°41′35.2″E;
(4)34°46′26.4″N,119°41′41.2″E。
二、一般規定
?。ㄒ唬┙乖谶B云港港口功能水域內從事養殖、捕撈活動;不得擅自在港區、錨地、航道、通航密集區以及主管機關公布的航路內設置養殖、捕撈設施或者進行其他有礙航行安全的活動。
?。ǘ┧泻叫泻褪┕ぷ鳂I船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航路到指定的區域內航行、停泊、施工和作業。
?。ㄈ┳员就ǜ媸┬兄掌?5日內,凡在港口功能水域內設置的養殖、捕撈設施,由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自行拆除完畢。
三、法律責任
?。ㄒ唬`反本通告規定,在期限內未自行拆除養殖、捕撈設施,由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并依法予以處理。有關強制拆除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ǘ┳员就ǜ姘l布之日起,凡在連云港港口功能水域內擅自設置養殖、捕撈設施或者進行其他有礙航行安全活動,對船舶、設施造成損壞或者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并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ㄈΨ恋K、阻撓相關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連云港港口功能水域示意圖